2009/10/28

learn!!!

在經過了星期二晚上的爆肝,終於畫完了那些我又愛又恨的sketch
我一直不懂老師們想要的是什麼?
一開始我喜歡用最簡單的方式表達我的idea
但是我發現老師們很喜愛效果十足的sketch!!!
這根本不是sketch的本質!

也許老師會希望藉由手繪技巧的品質要求來訓練我們的手繪能力
但是如果不了解的學生,是不是會有sketch就是要屌爆了!!!
而不是sketch最原始的本意,表達自己的idea!
畫很酷很炫的sketch對我來說根本沒差!!!
但我就是想畫我想畫的sketch!!!

還有還有還有下次早點畫畫!
下次要想很多很酷很有趣有很有梗很有瓢蟲很有感覺的idea!!
使用者沒有感覺,是設計師的失敗!
使用者覺得難用,是設計師的疏忽!
使用者覺得醜,你確定你是設計師嗎?

呱呱!!!

2009/10/26

diary habits!

這次很滿意地打造了這個blog!!!
那麼我就要養成寫日記的好習慣!



每天寫!
每天寫!
每天寫!



但是想休息的時候還是會偷懶!!

有人說習慣是六十六天養成!
所以我只要乖乖寫六十六天就會變成乖小孩嗎?

屁!!!

2009/10/25

i love blogger!!!

其實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很想要一個blog
也試過很多很多很多的web blog
不過都好爛,難用!

也在先前試過用google~的blogger!
可是那時候很懶沒有聰明和有耐心的用好它
這次我是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很聰明很聰明很有耐心很有耐心
經過了幾天!

!!!

噹噹~

!!!

我設計出我喜愛的配色!
鮮豔鮮豔鮮豔!我不能接受什麼灰灰暗暗的顏色
人的眼睛就是要看到這些鮮豔的顏色!!!

不然幹嘛發明彩色電視機,彩色照相機,彩色攝影機!

你說是吧!!!!!?